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大思政实践课”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党政干部和辅导员队伍中选聘40名左右“大思政实践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热爱“大思政实践课”教育教学工作;
2.中共党员;
3.在校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4.理论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实践导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
二、遴选程序
1.个人报名
报名者填写《武汉大学“大思政实践课”教师遴选报名表》(附件),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大思政实践课教师。
2.资格审核
由“大思政实践课”课程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3.研究聘任
7月上旬,通过学院本科生教指委评议的申请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学校人事部门同意,聘任为“大思政实践课”教师。
三、工作待遇
选聘为“大思政实践课”教师的人员,纳入到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重点负责承担“大思政实践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堂授课(讲授导论、调研方法、指导学生分组并确定选题)、实践指导(指导组团调研、分散调研、返乡调研等实践活动)和成果展示评定等环节。课程中心根据教师相应工作量发放有关劳酬,组织参加境内外研修。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鼓励相关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教学竞赛、项目申报和科研工作,并参与评奖评优。
“大思政实践课”课程中心对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相应奖励,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大思政实践课”教师的,按要求及时调整。
联系人:胡庭恺,联系电话:1329797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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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